湖北法院审理原北京人和球员陈某受贿案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近日湖北省某法院对原北京人和足球俱乐部球员陈某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陈某在2019年利用其职业影响力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0万元人民币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据了解陈某在2019年期间利用其作为职业球员的身份和影响力在相关足球事务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通过非法手段收受钱款共计130万元该行为严重违背职业操守破坏体育竞赛公平环境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审查了相关证据认定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考虑到陈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足球运动作为广受公众关注的体育项目其公平性和纯洁性至关重要陈某作为职业球员本应恪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体育精神但其利用身份谋取私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俱乐部和球迷的信任更对足球运动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此次判决体现了中国司法对体育领域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展现了维护体育竞赛公平环境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体育行业法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此次对陈某的依法惩处将进一步警示体育从业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弘扬体育精神共同维护健康公正的体育环境
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任何利用职业身份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希望此案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体育从业人员的警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2025-11-15 03:41